2006年08月04日 来源:博客网 作者:谭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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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义务工,主要用于防汛、义务植树、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按标准工日计算,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应承担五至十个义务工;劳动积累工,主要用于本村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植树造林,并主要安排在农闲时间出工。按标准工日计算,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应承担十至二十个劳动积累工。曾几何时,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一度在冬春农闲时节兴修水利工程、植树造林、维修乡村道路以及防汛抗洪抢险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为农村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众所周知,从2004年起,国家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在全国各地陆续免征农业税的同时,又全面取消了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毋庸置疑,国家出台的惠农政策对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巩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其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实践表明取消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这一决策是失误的。目前,取消“两工”给农村带来的负面效应日益凸现,已经到了必须尽快解决的时候。现如今,乡镇干部无权像以往那样组织农民出工,否则会因“乱摊派”受到批评;农民兄弟的维权意思不断强化,再加上受市场经济大潮中不良思想的影响,也是“一切向钱看”,在利益的驱使下,凡事要报酬,即使乡镇干部“派工”,若没有合适的报酬是决计不会干的;农业税、“三提五统”都取消了,没有其他产业的村组,其经济状况举步维艰,在农村公益事业方面真正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就导致了农村道路损毁无人维修,渠道、堰塘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得不到有效的维护,至于建设小型农田水利更是无从谈起了,防汛抢险也是没有报酬不干,甚至于嫌报酬少而不干。长此以往,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将会受到很大的阻力。

  全国各地农村情况千差万别,东部与中西部地区不同,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也不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可以不需要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而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是没有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就干不成好多事情。笔者认为,农村减负政策不能搞“一刀切”,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否则,本来出发点很好的惠农政策,也会因为不合时宜,反而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绊脚石”。鉴于此,笔者建议:

  一、全国各地不能步调一致地全面取消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建议全国人大提请恢复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制度,并具体制定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管理条例,作为指导全国各地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明确规定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的参加人员、建设内容、出工时限、监督机制及法律责任;各地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管理细则。为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经济欠发达地区必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适当增加出工时间,经济发达地区则可以根据情况缩短出工时间。

  二、在农村各地采取粉刷宣传标语、印制宣传小册子、办村头黑板报、电视专题片、报纸专栏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广大农民进行社会主义道德观教育,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倡导开展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性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添砖加瓦,促进农村社会温馨、和谐、有序。

  三、把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加重农民负担严格区分开来。除了抓好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更要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对其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工投劳。各地可以设立兴修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户在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之外投工投劳,开展兴修农田水利建设,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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