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5月1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林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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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城镇是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发展小城镇是推动我国城镇化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区在小城镇化建设方面迈出了较大步伐,笔者从对梧州、贺州等八个市的小城镇建设调研中发现了不少好典型。以岑溪市为例,该市的小城镇建设发展在观念转变、认识到位、科学规划、产业优先、政策扶持等方面都比较到位,小城镇的规划体系完善,以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带动城镇化发展,小城镇配套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岑城镇面积由80年代的1.72平方公里发展到现在的19平方公里,翻了10倍多,人口由80年代的4万多人发展到现在的18万人,翻了4倍多。但通过调研,也可看出我区的小城镇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小城镇规划布局不合理,缺乏理论指导和科学规划;一些小城镇建设标准偏低,规模偏小,难以形成集聚和辐射效应等等。有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小城镇发展,使之成为推动“乡村城市化”的桥梁,成为区域经济的“增长点”。

  更新观念,树立正确政绩观。广西是一个农业大省(区),走城镇化发展道路,必须从上到下高度重视,群策群力,才能把小城镇建设搞好。自治区《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颁发以来,很多市县的小城镇建设进程仍然十分缓慢,这除了工业化基础较差以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还是观念陈旧,没有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到,加快小城镇建设,是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要不遗余力地促进小城镇发展。由于小城镇建设是中长期规划,不可能一蹴而就。地方“一把手”要有远见,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合理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不为“眼前利益”所诱惑,持之以恒地推进小城镇建设。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小城镇规划是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指导、建设和管理小城镇的基本依据。小城镇建设应做好中长期规划,分步实施。正确划分小城镇发展“重点区域”,认真落实“将发展重点选择在县城及其市(县)周边地区”的原则,集中有限的财力进行重点建设,以点带面、延伸辐射,把一些有条件的小城镇建设好、管理好,避免“遍地开花”,使小城镇建设更见实效。

  确立“产业优先”的支撑地位。没有产业支撑,小城镇发展基本无从谈起。应把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和市场体系建设相结合,构造支柱产业,增强小城镇的经济实力。苍梧县正在建设的“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验证了“产业优先”无可替代的支撑地位。该园区投资150亿元人民币,规划总面积10000亩,将实现工业产值1000亿元以上,税收达12亿元以上,并可提供4万个就业岗位。这样发展起来的小城镇才不是简单地把农村人口往镇区集聚,而是使农民进得来,留得下,稳得住,有事做,生活有保障。

  加大政策扶持。小城镇建设健康发展,需要政策的大力扶持。这些政策涉及到土地、产业、信贷、财政、筹资、社保、管理机构等等诸多方面。政策的制定要科学,内容要细化、量化,增强可操作性。如一个镇的人口容量多少为合适?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多少才科学?政府投入的公共设施建设资金所占当地财政收入的比重是多少等等,这些都需要科学论证,谨慎决策,从实际出发,避免政策“一刀切”。

  实行资金倾斜。加快小城镇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如医院、学校、道路、交通、水电、公众场所等都大部分由政府规划投资建设,由于财政收入有限,这部分资金完全靠上级拨款不现实,应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定的比例专款专项搞小城镇建设,为小城镇有序、健康地发展提供资金来源。

  加强管理。镇容镇貌是反映一个城镇居民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乡镇建设管理环节薄弱,出现“到处有建房,到处乱建房”,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应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把建与管有机结合下来,使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实现制度化、规划化、有序化。同时,大力整顿镇容镇貌,改变小城镇的脏、乱、差现象,树立小城镇良好的外部环境。

  (作者系广西社科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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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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