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24日 来源:湘潭晚报 作者:张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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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国家级贫困县帽子的“只戴不摘”现状,在制度层面上的破题或指日可待。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3月9日透露,扶贫开发法正在修订中,新法将制定科学标准,完善贫困地区的识别机制和退出机制,防止“钻空子"。(3月19日 《法治周末》)

  争当贫困县的讨论由来已久,有的地区成功当上了贫困县甚至就像过节一般大肆宣传,“只戴不摘”的现实也是客观存在。一方认为地区差异本就客观存在,国家的扶贫政策就是着眼于扶持欠发达和落后地区,后续的资金扶助、转移支付和其他优惠政策就会恩泽于当地老百姓,可谓是合情合理,也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认为争当贫困县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对贫困县的趋之若骛恰恰反映了其缘何成为贫困地区的原因,造成如此现状是当地政府深植于内心的“等、靠、要”等懒政思维在作祟,是为了给自己的政绩“加码”、“贴金”,是发展理念的严重错位扭曲,是不思进取、安于现状的表现。

  两方观点讨论都是建立在贫困县不存在瞒报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展开的,前者道出了我国目前面临的现状,确有一些贫困地区限于客观条件、历史原因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国家的“输血”工程确实能够解决现实困境;后者也确实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以贫为荣”折射出了“啃国家”、“吃软饭”的观念和思维。

  不过也不可忽略另一个客观存在的现实,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少贫困县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有的甚至已然是经济强县,在全国的县域经济排行榜中已名列前茅,但是似乎并没有打算把这个“贫困县”帽子甩掉。因为这个帽子的含金量颇高,有了这个帽子就等于有了金山银山,就等于是“摇钱树”、“财神爷”,“谁嫌自己钱多呢”贫困并不是丢人的事情,只是闻起来“臭”、吃起来“香”。

  总之,对于确实贫困的地区来说,国家的扶贫政策可谓是“及时雨”,但是敲锣打鼓也大可不必,如何更好的利用资金和政策让当地经济摆脱落后才是当地官员需要考虑的事情。少一点“面子工程”,多一点脚踏实地,让扶贫资金真正用在民生工程上,依仗“贫困县”过日子不能长久,如何完成自主“造血”工程才是上上之策。对于“滥竽充数”者就应该建立相应的识别机制和退出机制,建立完善科学的配套体制机制,让国家资源真正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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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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