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1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广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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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

 

  建设绿色矿山,既是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的现实选择,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两型社会”、推进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广西目前有大小矿山企业4000多家。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全区矿产资源利用水平不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不到40%,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不到30%,现有828座矿山存在较突出的废水污染问题,有1299座矿山存在较突出废渣排放问题;矿山累计占用或破坏土地面积达2.07万公顷。局部地区水源、大气、土地受到污染,地面塌陷、沉降以及山体开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因此,广西建设绿色矿山已是大势所趋,刻不容缓。

  按照国家部署,到2020年全国绿色和谐矿山格局要基本形成。2018年底前,广西要建设自治区级绿色和谐矿山100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依据建设标准和条件严格矿山准入管理,加强对生产矿山监督管理,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要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矿山企业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作用,以及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管理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稳步推进我区绿色矿山建设,确保矿山实现合理开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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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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