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4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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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生态经济发展内涵与重点研究系列文章

  区研忠

  体制机制创新是生态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必须针对生态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如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落实用途管制、发展环保市场、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就当前来说,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和分类考核两大机制显得尤为迫切。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共创共享生态红利

  多年来,广西积极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在森林、重点生态功能区、流域水环境保护等领域生态补偿成效逐渐显现。但是,目前广西生态补偿机制主要是享受国家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政策,补偿范围较窄、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方式单一,跨省流域生态补偿亟待突破。必须通过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努力破解生态补偿难题,形成相关生态主体和谐有序的利益关系。

  加大财政支持生态补偿的力度。在已有支持生态保护的各类专项资金存量不变的基础上,设立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资金,用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补助和奖励,支持符合生态经济要求的行业和企业发展。争取国家提高国家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同时自治区财政给予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一定补助,并建立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新途径。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试点,推进交易的规则建立、机制建设、法制建设、交易平台建设。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城乡土地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有效衔接的机制,从土地开发和园区建设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收取生态补偿金。

  县域范围开展自治区级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试点工作,对试点县域从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专项补助、产业扶持、税收分成、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对不同区域、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生态红线区域,采取不同标准进行补助,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建立西江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争取由中央财政和广东、广西两省区共同设立西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基金,由珠江下游地区每年给予处于珠江中上游的广西一定数额的生态补偿资金,为珠江下游特别是粤港澳地区打造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

  完善分类考核机制

  让“绿色指挥棒”一挥就灵

  考核评价机制对于生态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近年来,广西针对各地资源环境的实际状况,积极探索分类考核机制,鼓励各地先行先试。早在6年前,来宾市对下辖6个县市区中生态保护任务较重的金秀、忻城、合山3个县市实行差别考核,取消了GDP考核,改为考核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指标。广西可推广普及来宾市经验,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注重特色、绿色发展”的原则,加快建立以县市区为主体的分类考评指标体系。

  建议综合考虑资源禀赋、区域特色、功能定位、环境承载力、经济发展程度等因素,把全区111个县市区划分为城市核心区、生态经济区、生态保护区三类,在设置共性指标的基础上,增设不同的指标及权重分值,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充分释放分类考核、差异评价的红利,使考核“指挥棒”更具针对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城市核心区侧重于城市建设、城乡统筹和经济社会发展兼顾的考核导向,考核指标为万元GDP能耗、污染物减排、投资排污强度、高新技术产业占比、服务业占比等。生态经济区侧重于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并重的考核导向,考核指标为生态工业、生态农业、休闲旅游、商贸物流、文化产业、绿色食品等。生态保护区侧重于生态保护优先的考核导向,取消GDP和工业增加值考核,考核指标为森林覆盖率、水源水质、空气质量优良率、生态旅游等。

  充分运用分类考核结果,完善奖惩机制。对在生态经济发展上考核结果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贡献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任用;对浪费资源、损害环境、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依法依规予以通报惩处,取消所在地方、主管部门和相关负责人的评优评先资格,相关负责人不得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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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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