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五位一体”的整体布局出发,将绿色发展作为指引我国“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大理念之一,必将指引着我们更好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河池市生态资源丰富,全市森林覆盖率高达68.68%,山青水秀生态美是河池的靓丽名片和独特优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辛幸曾多次强调指出:“良好的生态、优美的环境,是河池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的资本、最好的财富、最靓的品牌,我们要充分发挥生态优势,推动河池绿色发展。”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河池市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坚持绿色发展,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形成了林业、生态旅游、电力、核桃、桑蚕、糖料蔗、“三特”水果、优质饮用水等等一系列重要绿色产业。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一定要再接再厉,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河池更好地实现绿色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是实现绿色发展的基础。同时,生态环境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持续开展并不断加大力度。要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目标,按照主体功能区的定位,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巩固提升“山青水秀生态美”品牌。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理念,严格划定生态红线和用途保护,加强对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集体林场、湿地公园、红水河流域、龙江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绿满八桂”造林绿化提升、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珠江防护林保护等工作,着力构建一流的生态系统,打造华南生态屏障和红水河千里绿色走廊。要深入推进“美丽河池”建设活动,着力建设生态城乡,绿化美化村屯,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美丽家园。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绿色发展的理念和绿色发展的先进典型,强化生态环境教育,营造重视生态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
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发展生态经济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点。发展始终是硬道理。没有一定的发展就难以实现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也就没有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改善,发展对于河池来说意义非同寻常。但时代发展到今天,我们已经不能再延续多年前那种以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发展路子,坚持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正确选择。河池是有色金属之乡,我们过去的有些教训也是深刻的。为此,下一步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的要求,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积极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和全民节能行动,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要严格实施新兴生态产业、能源型生态化改造、产业园区生态化、生态种养发展、生态旅游发展、水环境改善、大气环境治理、土壤修复与改善、固体废弃物处置、生态城镇建设等十大工程,推进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切实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生态化发展,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要强化节能减排降碳指标管理和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实施资源利用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要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工业、交通运输等各行业节能降碳工作,加强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提高经济生态化总体水平。
强化环境综合治理
抓好环境综合治理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环节。环境治理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常抓强抓不懈。河池是自治区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同时又是有色金属资源富集的贫困地区,环境治理任务艰巨。要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认真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制度,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水平,努力形成由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让企业、公众积极参与到环境治理工作中来,形成共治局面,做到有效整治。要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坚决查处清理违规违法企业,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要严格实施《河池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扎实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和龙滩岩滩库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突出抓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和治理、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土壤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工作。要加快建设全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加强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排放治理,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提高环境综合治理整体水平。要加大对区域性、流域性污染防治以及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和应用的资金支持力度,实现生态治理与资源开发的良性循环。要探索建立跨区域环境治理协作机制,提高区域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环境损害赔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制度,提高环境治理法治化制度化水平。
创新发展体制机制
创新体制机制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推动河池绿色发展,必须从体制机制上形成正确的导向。要建立监管与激励相结合的机制。一方面,通过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和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制定领导干部离任自然资源资产的审计办法等措施,遏制破坏环境行为;另一方面,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等手段,引导市场主体进行绿色生产和消费,调动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如通过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调动林农保护公益林的积极性等。
建立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协调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部门各项职责,理顺各个部门在保护环境和推进绿色发展工作中的职能分工,从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政策合力,提高监管效能。要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布局建设决策过程公众参与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建立绿色发展绩效考核机制,把推进绿色发展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制定体现绿色发展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丰富考核指标体系。在考核权重上,不能唯GDP,要使绿色发展的考核权重足够大,才能促进绿色发展。建立健全支持绿色发展的金融机制,在融资上为绿色发展提供支持。制定财政优惠政策,通过贷款贴息或风险补偿等方式,促进资金投向绿色发展相关项目。建立健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对绿色发展项目投入,尽可能满足在可持续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修复、工业污染治理、能源与资源节约、绿色产品等领域的资金需求。
广泛宣教营造氛围
推进绿色发展,需要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在内各个主体,都要具有绿色发展的意识。因此,通过广泛宣教营造氛围来培育绿色发展的思想意识显得十分关键。在内容上,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开展宣教,深化对绿色发展的认识;要围绕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开展宣教工作,重点开展河池本地环保相关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个主体的环保法治观念;要围绕环境保护、执法活动开展宣教,以一些违法破坏环境的事件作为案例,增强环境法律法规的威慑力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环境保护意识。在宣传媒介上,可以利用河池电视台、河池各级政府网站、社区板报橱窗等媒介,深入报道绿色发展的理念以及取得的进展、成就,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在形式上,要有所创新,扩大宣教覆盖面。如积极组织开展绿色发展宣教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众的绿色发展观念。另外,还要树立典型,重点宣传,加强示范引导。注重发现和总结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推出在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对绿色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企业或人物,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引导、带动作用,让政府、企业、公众等各个主体学有榜样,见贤思齐,更加自觉地投身到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各项工作中。 (执笔:韦荣锋 梁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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