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04日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蒋秋谨 周 青 周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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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色农产品吸引众多游客到扬美古镇旅游。记者段柳健 摄

  随着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南宁市乡村人口迅速向城镇转移,大部分乡村地区出现了“空心化”现象,一些传统技艺后继无人,传统的民风民俗正在逐渐消失,乡村传统文化呈现碎片化趋势。在以集约、智能、绿色、低碳为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下,南宁市应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名镇提升文化软实力为契机,以推动南宁历史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为战略平台,以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创建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机制为根本,以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建设具有鲜明南宁特色的乡村文化为载体,立足南宁历史文化的文化本位,发挥乡村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对南宁经济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促进作用。

  将乡村文化发展与乡村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发掘本乡本土的建设资源,让本地人才成为乡村文化保护与开发的主体力量,无疑是乡村文化建设与发展的人力资源保障。农民的成长,与乡村文化教育、乡村文化建设相伴而行。乡村教育是乡村文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人才支撑,而乡村文化建设的和谐、有序正是乡村教育发展的有力推动。

  重点推进民居保护和建设

  一是特色民居的保护和开发。根据不同类型,采取保护、改建等不同方式,保护传统的营造法式和建造技艺,保持民族村屯的建筑风格以及与自然相协调的乡村风貌。

  二是可借鉴文物保护的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选择地采取修缮加固、消除火灾隐患等措施加以保护。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民居,在维修、保护时要尽可能地保持其历史面貌。

  三是一般建筑的改造。在打造的村屯旅游重点区域,对那些没有民族特色的建筑,可采取“穿衣戴帽”等方式进行改造,使之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四是新民居的建设。在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移民搬迁、村屯合并等项目时,通过提供推荐户型样板,引导群众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新民居。新民居的外观通过运用一些民族建筑元素保持传统特色,但内部空间格局和设施应适应现代生活,主体结构也可使用现代建筑材料。

  加强民俗文化保护和传承

  一是民俗文化的抢救和保护。做好民间文化遗产的普查、搜集、整理、编印和研究,并归类建档、妥善保存和展示。重点抓好民俗文化的静态保护、活态传承。通过文化室静态展示传统生产工具、生活用具、民族服饰、乐器、手工艺品,保存民族记忆。鼓励、引导村民将民族语言、歌舞、生产技术和工艺、节日庆典、婚丧习俗融入日常生活,活态展示民风、民俗,传承民族记忆。

  二是民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重视发现、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自治区级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鼓励民族文化进校园、进课堂;鼓励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村屯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推动民俗文化产品开发,通过市场推动文化传承。发挥传统村规民约在传承民俗文化中的作用,提高村民的文化保护自觉性。

  三是完善示范村屯公共文化设施。重点加强集中体现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标志性公共建筑,如村门、戏台、楼阁、凉亭、民俗展示馆、文化广场、文化长廊、绿化景观等文化惠民工程,提供充足的民俗公共文化活动空间。

  四是搭建群众性文化活动平台。鼓励村民开展对歌、跳民族舞蹈、举办节日庆典活动等文化活动,增强乡村民族旅游的文化特色和吸引力;支持群众创办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团体、表演队伍,精心培育根植群众、服务群众的民族文化活动载体和文化样式。

  探索乡村文化产业化途径

  产业化是乡村文化未来的发展趋势。单纯的抢救、修缮和保护,如果不辅以合理适度的商业化运作,乡村文化终将难以持续发展。

  就文化古迹而言,行之有效的一种办法是,在地理环境优越、文化古迹密集、政策环境宽松、村民思想开放的地区,率先引进国内外旅游开发公司,由它们出资修复破损的历史古迹,并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当兴建新的旅游景点,当地政府务必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而且得让外来公司拥有一定年限的经营管理权和收益权。

  对于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则适宜采用建立戏剧团、艺术团、培训班的形式,通过现代光影技术的包装,广泛参与社会演出,积极扩大演出影响,努力做到坚持不懈、长盛不衰。

  打造乡村文化旅游的经济增长点

  创新是对乡村文化开发所提出的更高层次的要求,如今的乡村在与外界的频繁交往中,经历了不同文化的碰撞与融合等变化。在变化过程中,要是每个乡村都能立足开放的视野,通过交流与学习,用不断汇入的各种文化进行融合创新,一定能使本乡村的区域文化成为形式独特、内容丰富并与时代潮流同步演进的文化群落,从而具有旺盛的生命力。针对那些无法复原或修缮代价太高的历史古迹,宜考虑采取遗貌取神的方式重新建造仿古建筑,开辟仿古商业圈。

  一是发展特色乡村旅游业。充分发挥村屯自然风光优美、人文景观独特的优势,把农业产业发展与特色民居保护、民俗文化传承、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培育特色农业旅游示范村。

  二是加强乡村旅游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加强游客集散场所等旅游设施建设,引导村民重点发展“农家乐” “渔家乐”“果园乐”,培育和开发少数民族特色餐饮,进一步提升旅游接待能力。

  三是挖掘民族村屯文化。将民族文化元素有机地融入民族村屯旅游产品开发的各个环节中。举办少数民族节日庆典、祭祀活动,集中展示村屯文化,丰富游览内容。加大对特色村寨的包装、推介、宣传力度,发挥少数民族特色旅游在推动民族乡村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形成特色村屯旅游品牌,提升特色村屯影响力。

  引导民间力量参与乡村文化的保护和开发

  通过借助乡村本土组织和城市志愿者组织等民间团体的力量合力发展各种文化产业,在国外已有很多成功的先例,在我国同样也是可行的。因为民间组织身份特殊、手段灵活,既可以给予乡村文化的保护与开发以一定的资金扶持,又能够提供技术保障、政策咨询及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帮助,从而成为政府和国家力量的重要补充。

  (作者单位:南宁市社科院农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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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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