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06日 来源:玉林日报 作者:范雁阳 李晓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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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玉林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走在广西前列,有这样一组数据可以印证:截至2013 年底,玉林市新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17326公顷,流转总面积达75386公顷,占承包地总面积的42.6%。在广西目前已开展土地流转的地市中,玉林市的农村土地流转面积最大、流转比例最高。

  近年来,玉林市不断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逐渐形成了一条具有玉林特色的农村土地流转新路。

  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中的“经纪人”

  “去年果蔗面积太少,收成不高。今年要想赚钱,种植面积起码要翻一倍才有保证!”

  说话的是福绵区樟木镇莘鸣村党支部书记庞继林,作为莘鸣村34名种植大户中的一员,他今年承包了村里约22公顷的流转土地。

  “在过去,要想实现300多亩的规模经营,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现在,通过合作社的组织和运作,别说是300亩,上千亩也是有可能的。”庞继林兴奋地说。

  庞继林所说的合作社,就是福绵区樟木镇莘鸣村渭农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据了解,这个由村党支部引导,由当地农户自愿组成的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5月,现有会员1200多户,入社土地面积约133公顷。该合作社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由农民自愿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再由合作社统一流转给种植大户种植高效益作物,实现规模经营。这其中,农户仍保留土地承包权,享受国家的粮食直补和综合农资补贴等惠农政策。

  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不仅推动了莘鸣村的规模经营,也实实在在提高了村民们的收入。村民李桂红说,由于家里的男性劳动力都外出打工了,家里的承包地以每亩1100元的价格租给了专业合作社,这样她每年就有了1100元的固定收入,同时她还在专业合作社的介绍下给种植大户打工。“1 天工钱60元,1 个月下来最少能有1500元的收入,每年还有地租收入,这肯定要比自己种地划算多了!”李桂红笑着说。

  服务平台:以服务孕育土地流转

  如果说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的出现是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在土地流转中发挥作用的话,那么,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则应在规范引导、服务市场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面对不断涌现的土地承租、出租者,应如何有效地引导,进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呢在农村土地流转发展最快的福绵区,区政府通过建立区、镇、村三级土地流转信息管理平台,并建立专门负责大宗土地流转的“福绵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来实现这一目标。

  据介绍,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福绵区农村土地流转总体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制订,并履行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而镇、村一级的服务平台则对更细化的工作进行落实。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三级服务平台各司其责,分工明确,工作涉及土地流转的各个环节。首先,在农村土地流转前,土地流转出让方要向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身份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二轮承包合同书正本和复印件,由村服务站向镇土地流转办公室报送;其次,土地流转受让方要向镇土地流转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法人代表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由镇土地流转办公室办理并向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接下来,就进入了资质审核阶段,村服务站对出让方土地情况进行初审,镇土地流转办公室进行复审。“对同一受让方流转规模100 亩以上,200亩以下的,由镇土地流转办公室对其资质和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区级服务中心则对200亩以上流转规模受让方准入资质条件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审核之后,还要完成价格评估、信息发布、签订合同、鉴证归档等一系列的工作,各环节缺一不可。

  “六权”改革: 解决农民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

  2013年,根据《玉林市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精神,玉林市以“还权赋能”为核心,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林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农村“六权”改革,明确产权,解除农民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

  作为玉林市首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试点村,玉东新区茂林镇湘汉村率先启动了“六权”改革整村推进工作。

  “这是集体土地所有证、这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宽敞明亮的湘汉村产权制度改革办事大厅里,村党支部书记陈品向笔者自豪地展示着他手里的6本证。

  “经过确权后,村民们心里有底了,老板们也愿意来我们这里做生意了!今年我们将大胆探索‘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积极引导村民发展订单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充分发挥产权证书的效力。”陈品信心十足地说。

  多方联动:突破土地流转中的瓶颈

  近几年,玉林市农村土地流转逐渐走向成熟,从过去由农民自发组织逐渐走向由政府引导,由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共同参与的市场化运作。在这个过程中,如何才能让土地流转运转得更顺畅,让土地流转能够真正发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的作用

  福绵区农业局办公室主任蒋拥发建议,在农民自愿参与土地流转的基础上,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做到“三多”。首先是“多鼓励”,就是继续鼓励现有的农业企业和农村种养大户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鼓励“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发展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作为经营主体促进土地流转,鼓励多类经营主体参与到土地流转中去;其次是“多引导”,引导农民签订长期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尽量避免产生短期行为,加大对土地投入的力度,提高土地产出率;最后就是要“多扶持”。

  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问题,玉林市国土局、农业委员会等相关管理部门也在积极谋划应对。玉林市国土局总工程师蓝力表示,玉林市国土局通过开展土地整治、土地确权等大量的前期工作,为推动玉林市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化经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玉林市国土部门将在北流市、陆川县、兴业县、福绵区等县(市、区)推动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通过不断地提高耕地质量,切实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等“硬指标”。

  通过不断地创新实践和总结经验,玉林市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一个个问题正在得到解决。目前,围绕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这一改革命题,玉林市正以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建设为突破口,走出了一条具有玉林特色的创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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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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