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0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周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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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记者/周红梅)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管理,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严把预算编制执行、系统项目管理、收入收缴管理三个“关口”,积极探索建立非税收入项目、预算、执行及监督“四位一体”的制衡机制,确保中央和自治区“清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

  1-3月,我区继续执行2013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以及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其中我区按规定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1项、免征2项,项目涉及教育、公安、农业、水利、卫生和人口计生等领域。

  据初步统计,一季度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性减收约1.2亿元,清费减负工作成效明显,对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进一步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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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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