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0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唐广生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6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海洋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了《广西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评估办法》和《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想当“岛主”的人买岛不再是梦想。

  广西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最低价标准以元/公顷·年为单位,离岸最近的四等岛单价为10.08万元,离岸最远的六等岛单价只要14元。此外,开发利用造成海岛消失、外商外资项目投资、涉及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等用岛活动,必须经由国务院批准,其余用岛活动由自治区政府批准。

  按照我国将无居民海岛划分为6个等别的标准,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属四等,五等是北海市铁山港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和港口区、钦州市钦南区,六等是东兴市和合浦县。《广西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评估办法》要求,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采取审批、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旅游、娱乐、工业等经营性用岛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者的,一律以“招拍挂”方式出让。评估单位根据海岛的位置、效益等,综合确定出让底价。同时,出让价格将实行最低限价制度,评估得出的底价不能低于最低限价。

  广西有海岛646个,其中无居民海岛632个。2011年,广西先后分两批公布了29个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名录。目前仅有钦州的大娥眉岭因修建跨海大桥获自治区政府批复,擦人墩、旱泾长岭也计划用于龙门跨海大桥建设,目前正在申报当中。至今还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正式提出旅游娱乐项目用岛申请。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凝望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