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0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韦继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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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有关部门获悉,自治区扶贫办和旅游发展委已确定在我区10个县开展旅游扶贫合作试点。

  根据各竞选县参加竞选得分排名情况,结合竞选评审规则,上林、三江、龙胜、灌阳、蒙山、巴马、凤山、昭平、金秀和大新10个县(自治县)被确定为试点县,每个县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用于整体推进全县旅游产业发展,不局限于或只针对试点项目。

  据介绍,旅游扶贫合作试点工作以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名村创建、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为重点,在当地营造有利于扶贫工作开展的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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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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