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05日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宁国用 尹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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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2014年,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完成16.74万户,超额完成自治区为民办实事15.6万户和国家下达的16.6万户的改造任务。至此,广西6年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突破100万户大关,惠及超过400万农村贫困群众,扶贫攻坚实现历史新跨越。

   2014年,广西共筹集各级财政资金32.08亿元投入农村危房改造。在补助标准上,坚持差别化原则,不搞一刀切。全区平均补助标准为边境地区2.1万元/户,石漠化片区1.92万元/户,其他地区1.85万元/户。具体到危改户,各县(市、区)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补助标准,优先照顾最困难群众,有效减轻了改造户的经济压力。

   在改造过程中,各地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结构加固修复、拆除集中重建、分散重建等方式,尽量就地维修或拆建,避免异地大规模迁建。据统计,采用拆除就地重建、异地重建、无房新建、结构加固修复等方式进行改造,分别占危房改造总量的79%、16.8%、2.4%和1.8%。

   据初步统计,目前广西仍有约70万户农村危房。这些农户大多居住在边境地区、山区,自筹能力极低,是农村最困难的弱势群体。由于山高路远、交通不便,政府补助的资金大多用于支付材料费和运输费用,改建一套新房,每户还需自筹资金约4万元,一些贫困户因无力自筹资金,不得不放弃对危房的改造。

   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吴伟权介绍,下一步将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国家的倾斜支持;在项目安排上继续对老、少、边、穷地区实行优先照顾,争取在2020年之前全面消除全区现存农村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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