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09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刘 瑾 黄进瑜 梁宇军 屈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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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提要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壮大地方经济、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广西国税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动非公经济发展的有关要求,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14年,广西国税系统管辖的非公制企业为29.08万户,占国税管户82.24万户的35%,比2013年增加了7.38万户,增长34%。

  A

  落实优惠政策,非公经济喜获税收红利

  南宁桂格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汽车照明用灯的企业,南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的扶持对公司来说就是一场及时雨,让企业驶上了快速发展的“动车组”。

  该公司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仅2013年就得到108万元的高新技术税收减免,不仅减轻了税收负担,还让企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新技术研发上。2014年,该公司在新技术研发上已投入1500多万元,公司成为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重庆长安、重庆力帆等区内外汽车企业的供货商,市场份额不断提高。会计主管罗琨说:“对于制造企业来说,资金链永远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国税局的税收优惠,让我们民营企业享受到税收的扶持,感受到国家对非公经济的关爱!”

  2014年,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效应,为促进全区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据统计,全年全区享受免收费税收优惠政策非公有制纳税人52.04万户,免收费金额5278.45万元;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非公有制纳税人676885户,减免增值税13.16亿元;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非公有制纳税人11972户,减免企业所得税21.05亿元。

  (一)落实免收费政策。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领用发票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和发票工本费。2014年全区国税系统为17.16万户纳税人办理开业登记和变更登记,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343.2万元;34.88万户(次)纳税人领用6.99亿份普通发票,免收发票工本费49.35.25万元。

  (二)落实小微企业

  税收优惠政策。

  在增值税方面对月销售额不足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14年1-11月,全区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税额131615万元,惠及小微企业676885户(次)。在所得税方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税收优惠,对年应纳税额不足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4年1-9月,全区享受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11377户,减免企业所得税2872.76万元。

  (三)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2014年1-9月,全区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非公有制纳税人515户,减免税14.74亿元。

  (四)落实促进

  高新技术、节能节水的

  税收优惠政策。

  2014年1-9月,全区享受高新技术税收优惠政策非公有制纳税人65户,减免税58909.14万元;享受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税收优惠的非公制纳税人4户,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956.52万元;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税收优惠政策的非公有制纳税人15户,减免税1347.46万元;享受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抵免应纳税所得额税收优惠政策的非公有制纳税人1户,抵免所得税额20万元。

  B

  优化纳税服务,便民春风吹进心坎

  2014年,全区国税系统以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开展为契机,围绕征纳关系要和谐、窗口服务要便民、诉求响应要快速、办税事项要减负、行政执法要规范、权益保护要常态的“六要”目标,清除“管、限、卡”纳税人等不利于便民办税、不利于征纳和谐的陈旧观念,推出40多项便民办税服务措施,鼓励支持和帮助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有效利用政策,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增强自我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提效率。

  取消34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行审批清单制度;优化征管业务流程,落实“一窗式”服务,将所有涉税申请、审批的事项前移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窗口出件,全面简化发票领购、增量手续,减轻简化纳税人发票领购的程序和负担。

  二是畅渠道。

  在明确征纳双方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对享受下岗再就业政策的纳税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和重大项目以及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纳税人等设立绿色通道,及时提供税收援助,特殊情况的,由主管国税机关指派工作人员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办税辅导或为其现场办理有关涉税事项。

  三是拓方式。

  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办税便利通”带动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推动基础税务服务事项“全区通办”;扩大“免填单”办税事项办理范围,免填单业务拓展至40项,截止12月底已办理13万多户次免填单业务;开展自助领票、自助开票试点,截止12月底,约有8000户纳税人成功自助领用发票40多万份;拓展网上申报功能,完善以电子申报为主,电话短信申报、邮寄申报等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纳税人咨询办税的“一号通”。

  四是强培训。

  为了使税收优惠政策让广大纳税人尽快知晓,广西国税系统区、市、县三级纳税人学校开展小微企业、“营改增”等专题培训522期,培训纳税人18343人次;向企业提供重大项目跟踪服务2879户次。以12366热点速递、问题集萃等内容为重点,编印390类税收宣传资料共188万册免费发放给纳税人学习。根据纳税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经济类型等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依托网络、热线、短信平台等方式为纳税人开展“网连网、线连线、面对面”的咨询和宣传。2011-2013年通过广西国税网站回复纳税人政策问题咨询4463条次,深受好评。

  C

  强化监督检查,纳税人权益放在心上

  落实税法公开制度。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扩大税收政策的公开面,在新闻媒体、国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及时公告税法,免费向非公有制经济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资料,利用互联网和微信等新媒体发送涉税政策,为非公有制企业查阅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便利条件,帮助其全面掌握和用好用足各项税收政策。

  及时处理投诉。各级国税机关均设置了当面、信函、电话、网络等四类纳税服务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方式,明确受理投诉的职能机构,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确保投诉的问题都能得到及时解决。去年,某公司向国税部门申报代征的水利建设基金时,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致使该公司多缴纳水利建设基金两百多万元。该公司向自治区国税局反映情况后并经核实后,自治区国税局征管科技处迅速拟文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明确水利基金退库办理程序,并在收到《关于纳税人多缴水利建设基金退库问题的复函》后,立即给该公司办理水利基金退库,及时解决了企业的一大难题。

  规范税收执法,切实减轻涉税检查负担。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每年入户检查次数不超过一次的规定,税务机关各部门开展工作应首先利用税收征管信息以及第三方信息进行查询、核实、分析,并联合地税部门规范执法,尽量减少进户执法次数。

  2015年,“营改增”改革将继续扩围,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等一系列税收新政将陆续实施,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会,更优的发展机遇。广西国税系统将继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把党和国家给非公企业的税收红利送到每一个纳税人手中,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力助推广西非公经济扬帆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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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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