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2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黄 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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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制保障、信息支撑”的要求,自治区地税局大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作和联系,2014年通过社会综合治税入库各项税款达96.38亿元。

    据统计,2014年各成员单位向地税部门提供涉税信息208.25万条,地税部门利用有价值的涉税信息87.12万条,通过加强与国土和住建部门的联系,严格落实“先税后证”政策,全区各级地税机关2014年清理入库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共61.76亿元,成为全区地税增收的亮点;通过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合作,委托国税部门代征地方税费,收效明显,2014年8月至12月共入库税款8870.6万元;通过借助工商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开展了漏征漏管户清理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检查,查补入库地方税共2.29亿元;与物价部门合作推广“应税物价格鉴证”办法,通过物价部门对二手房地产交易、出租门店进行应税物价格鉴证,实现税款2.32亿元。

    去年,广西地税部门以《税收保障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为契机,通过实行“以地控税”“物耗控税”“先税后证”“联合办税”“信息反馈”“代征代扣”等方式加强部门协作,促进了综合治税工作的落实。2014年,全区各级地税机关与社会综合治税成员单位签订信息交换协议466个、合作协议723个,制定联席会议制度399个、考评和督促制度144个、工作报告制度120个,召开各层级联席会议163次,参加会议人员34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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