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01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谭卓雯 通讯员/陈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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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 (记者/谭卓雯 通讯员/陈雪云)3月26日,广西粮食局与内蒙古粮食局签订粮食产销合作协议,双方将通过建立长期稳定的玉米产销合作和储备协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今后,内蒙古将根据广西需要,每年向广西市场提供商品玉米30万吨左右。

  内蒙古是全国玉米主产区,商品量达1800万吨左右;广西玉米产不抵销,玉米年缺口230万吨左右。

  根据协议,双方将开展储备粮异地储存合作。广西将根据需要,在内蒙古境内建立一定规模的玉米地方储备,采取委托内蒙古地方粮食企业提供代储服务,或由广西企业到内蒙古建仓设点开展储备业务。代储业务由广西粮食局确定代储规模和轮换办法,监督代储全过程,随时调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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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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