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04日 来源:桂林日报 作者: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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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广西住建部门了解到,截至2014年底,广西已有9个城市成立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约60亿元。广西推进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设立的同时,还将启动物业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表示,为推进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的建立,广西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等市相继成立管理机构,北海、钦州、贵港、百色、来宾等市的管理机构目前正在筹建。

  广西住建部门要求没有成立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的地市要尽快建立,已经建立了机构的要积极配置人员队伍,落实配套经费,建立管理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对物业行业秩序的监管,使维修资金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广西开展了全面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资质晋升挂钩,对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等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

  对此,广西将于今年6月启动南宁市物业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等重点城市要在2016年5月底率先建成,其他城市要在2016年底完成本市系统建设,并实现全自治区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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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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