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0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覃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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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企业在南宁重点工程项目中标价或合同价8000万元以上的,建安劳保费可分期缴纳;对本市注册企业资质晋升为总承包特级的,当年给予奖励50万元……6月2日,记者从南宁市政府采访获悉,该市出台政策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为全市建筑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据介绍,根据国家住建部的规定,2015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标准对企业的晋升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相应的承揽业务范围也作了调整,而目前南宁本地建筑业企业规模小、资质低、技术力量薄弱,无法与外来企业特别是央企竞争,因此,为鼓励本地企业加快资质晋升,提高市场竞争力,该市提出了对本市注册企业资质晋升给予奖励的对策。

  主要内容有:建筑企业在南宁重点工程项目中标价或合同价8000万元以上的,建安劳保费可分期缴纳,首次预缴额不少于应缴总额的50%,剩余部分在工程进度达到50%前缴清。对市政府投资项目,支持企业采用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同时,对主营业务为建筑业且年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的本市注册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本市注册企业资质晋升为总承包特级的,当年给予奖励50万元;晋升为总承包一级的,当年给予奖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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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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