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7日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张丽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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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租赁工业标准厂房将获资金补助。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工信委了解到,今年的申报工作已启动,企业最高可得200万元的补助资金。

  南宁市工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鼓励企业使用工业标准厂房,将进一步促进南宁市工业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促进全市工业优化布局和转型发展,对延长产业链,壮大产业规模,打造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发展外向型经济优势,发展加工贸易产业将发挥积极作用。

  今年南宁将重点支持企业通过租赁工业标准厂房实施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铝深加工、食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改造升级,及为其配套的工业投资项目。

  据了解,南宁市把推进标准厂房建设作为今年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预计到今年年底将有290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建成投入使用。已获得南宁市租赁工业标准厂房补助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而重点产业的企业、项目租用非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闲置厂房可参照上述条件申报。

  企业租赁工业标准厂房补助标准

  合同租赁期为三年以上的,可按照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两年的补助(为大企业配套的补助3年),租赁轻钢结构标准厂房减半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

  对从建设主体购买标准厂房的企业按2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轻钢结构标准厂房减半补助。

  企业租赁工业标准厂房相关事项

  企业申请今年的租赁工业标准厂房补助,必须是要在去年1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期间新签订标准厂房租赁协议的项目。

  租赁的标准厂房需要南宁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范围内,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规范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的用于出租给企业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工业用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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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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