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09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雷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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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 (记者/雷倩倩)以往,在异地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常因投诉难、成本高而放弃维权。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获悉,日前,我区梧州、玉林两市和广东省4市的消费者组织共同签署《两广六市消费者组织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在这6个市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消费者遭遇消费纠纷,可异地维权。

  据梧州市工商局相关人员介绍,以往,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消费行为在何处发生,就由当地工商部门或消协受理。消费者若在外地购物,回到居住地才发现问题,往往维权成本很高,耗时又长,问题很难解决。此次,梧州和玉林两市的消费者协会与广东省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云浮市的消费者协会签订该《协议》,结成“消费维权同盟”。根据《协议》,消费者在上述6市任一行政区域内消费,发生纠纷后可异地维权。如:梧州的消费者在肇庆购物,回到梧州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后,可直接提交证据,向梧州市消协投诉。梧州消协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把相关证据及投诉材料向肇庆消协移转,由后者调查处理,再由梧州消协将结果反馈给消费者。

  事实上,这一做法早有尝试。2013年,梧州、玉林与广东茂名3市消协签署文件,建立了两广3市消费纠纷联合解决机制和消费维权长效合作机制。2013年以来,成功处理了7起异地消费维权投诉案件。

  据介绍,此《协议》在2013年合作机制的基础上,拓宽了合作的区域范围,进一步明确了消费纠纷的受理范围,不仅包括消费者在实地购买的商品,也包括服务、网购商品以及快递服务等。此外,“消费维权联盟”还将同步发布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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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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