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 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作者:宁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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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后的永福县罗锦镇马鞍桥屯,骄阳蝉鸣,古树藤缠。几排凸显桂北风格的新民居格外醒目,村屯道路、农家小院、球场戏台,美美与共。

  毛庆荣,马鞍桥屯队长,身兼村民规划建设理事会成员。趁着午后农忙间隙,毛庆荣拿着县住建局编制的规划图纸,来到准备装修房子的农户家里,敦促他们按规划建设和改造房子。

  “过去马鞍桥屯房子破旧、拥挤,出行不便,供排水等设施不全,环境不宜居。”毛庆荣介绍,2006年开始整体规划建设的时候,由于宅基地调整困难,群众迷信住宅风水走向,村屯的统一规划建设工作并不是很顺利。

  于是,在村民共同倡议下,马鞍桥屯自发成立由五名能说话、有号召力的村民组成的村民规划建设理事会,组织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

  马鞍桥屯还建立农村工匠制度。在规划审批时,农村建房户必须与工匠签订《建房协议》,这样,农村工匠成为了规划协管员,使村庄规划得以有效实施。

  为规范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永福县设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主要职责是指导并监督本乡镇各级规划、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监督检查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统计和验收村屯新农村建设民宅等工作。

  在乡村建设中,广西注重规划先行,三年来共投入约12亿元,完成了75个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实现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全覆盖;村庄规划编制率达4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

  但同时,广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很多地方村镇规划编制仍沿用城市规划编制的理念和手法,缺乏特色和内涵,规划与实施出现脱节。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不健全,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乡村建设无序现象仍较普遍。

  为提升乡村规划水平,广西正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新体系,推进乡镇规划建设、国土、环保、安监四所合一试点,在10个县探索建立由县和乡镇住建部门、村委会、村屯理事会4个层级构成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新体制,试行政府与农民对话协商、风貌管控奖励、农村建筑工匠领建制、建筑用材本土制、规划师挂点联系等制度,取得经验后在全区推广。

  自治区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处长彭新唐表示,在推进乡村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将引导地方转变过去用城市规划理论和手法编制村庄规划的做法,把乡土特色、传承历史、生态化措施融入乡村规划建设全过程。同时尊重农民意愿,制定乡村规划纳入村规民约制度,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使农民成为村屯规划的受益者和管理者。(宁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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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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