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1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周红梅 黄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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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与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签署税收遵从合作协议,这是我区税务部门首次采用法律契约模式,依法细化税务机关和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开启了广西省级税务机关与大企业深度合作的新局面。

  协议对双方关心的问题作出了约定,税务机关通过实行事前管理,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帮助企业完善内控制度、防范税务风险、避免重复税务检查、分享税务风险评估信息等,并提供风险事先提醒、税法适用解读等个性化纳税服务;企业遇到涉税事项时,可通过引入重大事项报告和事先裁定制度,及时向税务部门就未来可预期的重大交易事项如何适用税法,申请事先裁定及有关免责条款。

  税务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励企业不断提高税务管理水平,提高税法遵从度,同时也顺应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水平,此举是对大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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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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