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2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周红梅 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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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越南承包工程的货物输出可否享受出口退税”“公司在越南投资出现亏损,能否冲减国内的盈利所得”5月19日,自治区国税局举办服务“走出去”企业越南专场活动,企业代表们踊跃提问,气氛热烈。

  据悉,此次活动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邀请了“走出去”企业投资目的地国家外交官员参加,这在全国税务系统服务“走出去”企业活动中还是首次。会上,围绕越南主要经贸及税收政策、中越之间税收协定、出口退税及境外税收抵免政策规定、“走出去”企业境外税收风险防控、税务机关对“走出去”服务提供路径等热点问题,越南驻南宁总领事馆代表、广西(东盟)财经研究中心专家、国税部门领导分别一一作出详细解读;并在互动解答环节,为企业投资越南遭遇的具体税务问题把脉开方。

  “我们在越南的投资拥有较完善的产业链,但对税收抵免政策的不熟悉制约了企业发展,国税部门的这次政策宣传及时到位,让我们初步了解如何运用好政策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纳税成本。”广西农垦明阳生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蒙丹群高兴地说。

  自治区国税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搭建起广西“走出去”企业税收交流和服务平台,有利于理顺税务部门和“走出去”企业的沟通渠道,同时学习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税务部门打交道,摸索沟通国际间税收协作的方式方法,使税务工作更好地适应和参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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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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