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 记者苏琳)近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局了解到,为贯彻实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以下简称《办法》),做好“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两项备案(以下统称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工作,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定于2016年12月1日起,全区统一启动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工作,争取符合备案条件的网络食品交易主体,于今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申办工作。
三类交易主体备案方式不同
主体备案工作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含外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驻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分支机构),应当在获通信管理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务服务窗口申请备案,并取得备案号;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我区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或行政审批局)申请备案,并取得备案号;《办法》实施前已获得通信主管部门批准的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在2016年12月30日前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办备案。
未备案者将依法处罚
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可通过互联网在线完成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的申请、受理、审核和公示等工作,也可到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务服务窗口(或行政审批局)现场办理。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备案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或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据悉,开展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工作是获取网络食品交易主体信息、掌握广西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底数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网络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相关阅读xiang guan yue du
钦州市通过O2O交易会推广优质农副产品
为促进互联网与实体店的完美对接,给钦州市特色农副产品的推广工作“上下牵线”,11月25日至27日,由钦州市商务局主办,钦州宏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承办的2016年钦州农产品O2O交易会活动在中国—东盟(钦州)农产品大市场举行。 【详细】
广西严管食品安全 校门外百米内拟禁摆食品摊
小作坊、小摊贩的违法行为如何罚?中小学周边该不该禁止经营食品摊?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提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二次审议。目前公布的草案二审稿,采纳了有关部门、人大代表以及常委会审议意见,对小 【详细】
[河池市]全国重点网络媒体聚焦生态长寿地三姐文化城
11月28日,"生态长寿地、三姐文化城——2016全国重点网络媒体河池行"在河池市启动,来自全国80多家重点网络媒体的记者们将在一周的时间内利用全媒体形式进行集中报道,向全球网友推介、宣传河池,展示河池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成就,树立河池生态长寿地 、三姐文化城的城 【详细】
玉林奋力拥抱海洋 构筑通江达海交通网络
经济发展,交通先行,交通网络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龙骨”。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玉林市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自治区“双核驱动、三区统筹”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以“修机场、建码头、接高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谋划构建陆路直接出海、水路经西江出 【详细】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徐某挪用千万公款炒股 被判刑三年
记者从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徐某建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法院查明,徐某建挪用公款10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及挪用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70万元归个人使用。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