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12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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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近3年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目标: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要达到4.5万亿元,产值年均增速保持15%以上,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

  《意见》明确了当前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围绕重点领域,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提高技术水平;创新发展模式,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二是发挥政府带动作用,引领社会资金投入节能环保工程建设。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实施污染治理重点工程,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绿色建筑、交通行动。三是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扩大市场消费需求。继续实施并调整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计划,完善环保产品认证制度,开展再制造“以旧换新”,拉动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四是加强技术创新,提高节能环保产业市场竞争力。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推动国际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意见》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约束激励,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和政策环境。《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务求使产业发展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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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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