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6日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陶善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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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按照国家新的政策,回乡办公司的税费负担和融资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此政策意见出台,让很多农民工高兴不已。在外闯荡不如回乡创办公司,这样既可以照顾家庭,又有归属感。

  改革开放以来,数以亿计的农民工进城入镇,为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截至2014年底,农民工数量已达到2.7亿,每年还有600余万农民工涌入城市。但需要警觉的是,我国城乡之间的人口迁移总体上还是“单向”的,城市欣欣向荣的另一面是农村发展仍然滞后。一些农村地区陷入“人口逆差”的困境,村庄凋敝、田地荒芜、环境恶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甚至逐渐空心化。从这个层面上看,国家出台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无疑是新形势下合理、有序地引导城乡人口“双向对流”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推进 “新四化”,即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其中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为此,国家加大了户籍等相关制度的改革,大力拆除各种有形无形的“篱笆”,让进城农民成为真正的城市居民、市民。预计到2020年,我国将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加快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正成为新的潮流。如我省庐江县近年来已有6000多名外出务工人员带资金、带技术、带项目、带信息回乡创办和领办企业,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村对于具有较高素质的现代农民的需求,而且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田园将芜胡不归。 ”广大农村还需要更多的离乡离土的原籍乡贤,如退休公务员、知识分子、企业家等回归农村、反哺农村。近期湖南省一位北大毕业的34岁副县长刘涛辞职务农引发广泛关注。刘涛深有体会地说,现在城市把精英都“收割”走了,青壮年劳力也被城市“收割”走了,农村太需要有知识懂市场的年轻人了。

  实践证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关键,而留得住人的乡村才有未来。因此,加快改革和落实好国家相关政策,促进城乡之间人口的通畅对流,必将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优化配置、高效利用。这既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也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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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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