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29日 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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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西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明确,加大对综改示范区、开发区财政奖励力度,以进一步调动了县级培植财源、发展县域经济的积极性。

  通知指出,将2017年出台的对综改示范区、开发区的税收增量返还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30年,比原期限增加10年,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等5个税种,返还的增量资金将统筹用于支持转型综改示范区、开发区建设发展。

  同时,建立对县级新兴产业、第三产业税收增长奖励扶持机制,调整对县级税收增收奖励政策,由“普惠制”改为对新兴产业、第三产业税收增长奖励,即2017—2030年间,山西财政对县级新兴产业和第三产业产生税收收入中上划省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收入,每年比上年增加额全部奖励给县级,调动县级加快产业转型的积极性。 (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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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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