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5日 来源:桂林日报 作者:黄蓉 杨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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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材加工业既是龙胜的传统产业,更是带动林业发展、引导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工业规模、括展地方财源、壮大县城经济的重要力量。多年来,龙胜各族自治县充分发挥山区优势,利用森林资源,合理布局木材加工产业,促进县域工业发展,为当地群众提供增收渠道和保障。

    龙胜是全国林业重点县和商品木材主要产地之一,据林业部门最新调查统计,全县现有林地面积16.2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900多万立方米。2009年出材达16.63万立方米,2010年至2015年期间每年木材蓄积量约为30万立方米,正常年份木材采伐许可限额约在16万—18万立方米。

    据林业部门统计,2010年该县申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工商户有164家。目前木材加工成品主要有胶合板、拼板、木方条、指接板、衣架板、建筑类模板等。但该县当前仍没有一家专门从事竹木加工企业剩余物深加工的企业,全县每年约1.5万吨的竹木加工剩余物,基本上只进行简单的加工或者当作燃料进行处理,无法进行深加工增加税费收入。

    为把林木产业做强做大,龙胜已出台并在实施林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导思想、总体布局、主要措施、保障机制等。提出要充分发挥优势,调整优化布局,突出发展重点,坚持大项目、大企业引领原则,改变小、散、短、乱的状况,发展龙头企业,带动产品精深加工,构筑产品关联度好、产业链长、附加值高的木材加工业结构。坚持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原则,以发展木材加工业为纽带,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收入的增加和拓宽财政收入的来源。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积极推进木材加工项目向工业小区集聚,提高投入产出水平,促进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互动效益。同时,加快林权制度改革步伐,激活林业生产要素,还林、还利、还权于民,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林场职工造林、护林、开发林地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支持鼓励各种经济组织以多元化、多渠道、多主体的投资方式开展植树造林,建立稳定的木材原料来源和供应基地。

    该县根据森林资源蓄积量、木材加工产业现状,到2012年,力争形成若干家原木加工10000立方米以上企业,年木材加工量达12万立方米,木材精深加工达总量的20%以上,到2015年加工量达14万立方米以上,木材精深加工达总量的30%以上,到2020年,年加工量达16万立方米以上,木材精深加工达总量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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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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