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03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蒋 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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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 广西桂林市平乐县源头镇党委为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民主进程,在各个行政村全面大力推广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使修路、建村部、建卫生室、接自来水、打造文化广场……村级事务的办理更加公开、透明,基层民主深入人心,农民群众更加清楚自己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基层各类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干部得到认可,群众得到实惠。

 

 

  桂林市平乐县源头镇明万历年间称猿猴圩,号称桂北"南大门"。源头镇也是平乐县大镇之一,辖17个行政村,1个居委,139个自然村,乡镇总户数10316户,总人口48000人,镇党委下设25个党支部,其中农村支部18个,其他支部7个,党员951名。线长面广,镇情比较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要求总结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经验,完善和发展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源头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即: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在村“两委”商议研究的基础上,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土地承包经营方案;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执行、农村社会事业支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源头镇党委把推广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重要抓手,努力实现党的领导机制、村“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证。一是把好入口关。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5-15户推选一名村民代表。合理确定村民代表数量,太多不利于形成决议,工作效率降低,太少不利于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削弱了群众基础。按照居住相邻,利益相近,便于沟通,自愿联户,民主推选的原则,真正地把素质高、能力强、有威望、热心村务、善于协调的村民、推选为村民代表,让他们真正成为群众的代言人、管理者,成为村 “两委”的智囊团、监督员。二是把好培训关。组织全镇18个村、居委干部及村民代表参加由镇组织的培训,学习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本知识、操作规程。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大家熟悉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村“两委”成员到桂林市党校参加培训,无职党员和村民代表到镇党校参加培训,让他们明确“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熟练掌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方法步骤,增强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自觉性和科学性。三是把好质量关。配强村“两委”班子,尤其是村党支部书记。源头镇完善“两推一选”办法,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选拔,着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按照“双强”工程的要求,建设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村“两委”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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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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