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1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李贤 通讯员/蓝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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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洁乡村”活动如何常态化、长效化?7月16日,记者从都安获悉,该县在开展“清洁乡村”活动中,通过设岗定责,让全县19个乡镇248个行政村的7000多个自然屯队的党员、群众,人人有位可选、有责可履、有事可做,乡村更加美丽清洁。

  党群联议设岗定责。由各乡镇工作队和村党支部牵头,组织各屯队的党员、群众召开联席会议,讨论议定设置清洁乡村组织指挥岗、宣传指导岗、监督审计岗、运输处理岗、出纳会计岗等若干义务岗位,每个岗位分别明确两项至4项工作内容。

  党群联名选岗定人。在清洁岗位设置和职责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屯队的人数合理安排一岗一人或一岗多人,由屯队党员、群众联名提议或举荐适岗人选,召开群众大会进行众议表决,并在屯队内公布执行。目前,全县70%以上屯队已累计设置1.2万多个岗位,1.6万多名农民党员、群众选择了相应的岗位。

  党群联合出资保洁。在人口密度较大且相对集中的屯队(街道),采取联合出资保洁的办法,每户每月缴纳3-5元保洁费,由出纳会计岗的成员统一按月收取、按月开支和结算,当月审计公开。垃圾清运处理专职人员由群众举荐、个人自荐,采取协议承包或定期“轮流坐庄”保洁的办法确定最终人选。通过联合出资破解资金保障问题,确保群众劳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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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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