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14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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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坚持文明执法,理性执法,2011年以来,立案查处和调解各种农业违法案件210起,实现“零申请复议案件、零过错案件、零执法人员被投诉、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群体上访事件”“五个零”目标。该大队被国家农业部命名为2013年度全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这是广西惟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该县农业执法大队根据当地少数民族喜欢唱山歌的这一特点,邀请山歌手编制农业执法山歌100多首,并刻录成光碟。平日下乡巡回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还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组织举办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让农业法律法规进农村、进农户、进农资店,让广大农民朋友和农资经营者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懂得识别农资真假优劣,还让农民朋友懂得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投诉、维权。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大队严格执法程序,遵守各项制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运用法律,杜绝执法不当、执法不公等现象发生。2011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种农业违法案件72起,结案率100%,收缴罚没款18.7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调解处理案件138起,实现“五个零”目标。

  (韦如代 韦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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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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