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20日 来源:贺州日报 作者:李成华 黄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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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川讯 富川瑶族自治县高度重视扶贫生态移民工作,认真做好资金拨付、监管工作,确保集中力量支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让生态移民“搬得出、能就业、有保障”。

  支持扶贫生态移民通过安置房的产权以及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融资或使用信用贷款建房。该县对列入自治区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扶贫生态移民农户,新建或购买住房每户申请贷款贴息的,按每年每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额度和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补助,连续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该县建立移民就业保障机制。扶贫生态移民子女初中、高中毕业未考入高中、大学的,享受当地中等职业院校3年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对吸收安置移民就业达35%以上的企业予以贷款贴息和技术改造等方面支持;支持乡镇结合扶贫生态移民大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和特色优势产业,对新增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扶贫生态移民的产业化项目,在专项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对吸纳扶贫生态移民就业的旅游项目,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倾斜。

  该县针对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后登记为农村居民的,享受居住地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社会救助等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对孤寡、智障等丧失劳动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供养人的,由政府统一供养,符合低保条件的扶贫生态移民(新置房不作为衡量条件)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该县还对住房补助和基础设施补助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在住房补助标准方面,贫困对象(扶贫搬迁户)按人均12000元、非贫困对象(生态搬迁户)按人均8000元给予建房补助;基础设施补助方面,按人均5000元进行补助。

  据统计,去年富川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投资补助总额937.4万元。其中,住房补助资金600.8万元,基础设施补助资金280.5万元,征地及前期工作补助5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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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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