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14日 来源:中共平果县委宣传部 作者:黄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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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深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要求,平果市委、县政府积极落实民营企业参与扶贫优惠政策,多渠道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大会战,取得良好成效。

  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发展产业项目的,财政年贴息5.5%,贷款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该县对发展扶贫开发的重点项目,如种桑养蚕、林下养鸡、火龙果等直接带动贫困户发展的专业大户,共引导贷款额度1800万元,贴息金100万元,已覆盖400户以上贫困农户。

  实施“十百千”火龙果扶贫项目。建立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采用“公司+基地+农户”和“基地+农户”的模式,安排240万元资金用于基地建设、技术培训和基本物资采购,扶持广西冠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全面参与扶贫开发,覆盖四个乡镇16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10个,扶持贫困户540户。

  “以奖代补”支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带动脱贫。通过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按照“先实施后奖补”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项目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实施建设平果农民工创业园,带动拉长扶贫产业链。引导和支持农民工创业,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参与扶贫攻坚,通过发展产业,安置就业,帮扶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达100人以上或带动农村贫困户30户以上的各类经营主体给予支持,为企业提供研发、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场地,采取“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规费减一点、职能部门帮一点”等方式,扶持农民工进驻园区发展企业。同时,从融资方面、税收方面、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农民工或企业以具体优惠扶持政策,激发其参与的积极性。

  支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带动脱贫。结合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30人以上或带动农村贫困户10户以上的各类经营主体给予支持,增强对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带动作用。

  支持发展家具生产企业带动脱贫。通过鼓励和扶持家具企业发展带动就业创业,对与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并带动贫困户30至50户以上就业,投资额100万元、年产值达300万元以上的经营者,县人民政府给予项目用地、厂房租赁、融资、财政扶持、林政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进驻企业职工同时享受平果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待遇、社会保险待遇、子女教育待遇和相关技能培训服务,同等条件下,进驻的家具企业优先享受经贸、科技、商务等职能部门各种扶持政策。(黄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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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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