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09日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谭唐 高宇峰 欧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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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8月15日起,南宁市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记者昨日从南宁交警部门获悉,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可在市区内的72个点办理(详见上表),市民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理。据介绍,南宁市电动车上牌登记工作设置6个月的过渡期限,2014年2月10日前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免收牌证工本费。同时,自2014年2月10日起,禁止非南宁市区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市区道路行驶。

  据介绍,南宁市于8月15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经6个月的过渡期后,自明年2月10日起,六城区及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的时间长达6个月。即2014年2月10日前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免收牌证工本费;2014年2月10日以后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按照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牌证工本费。因此,希望广大市民根据自己居住、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就近到各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

  ■交警解惑

  1.问:如何办理电动车注册登记?

  答:车辆所有人可就近到各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应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购车发票、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在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优先给材料齐全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

  2.问:电动车购车发票或合格证遗失的,能否办理登记上牌怎样办理

  答:如购车发票遗失的,车主应当尽快到销售商家补开发票,或者凭所在单位、居住(暂住)地居委会(社区)证明,连同其他手续齐全后,给予办理注册登记。凡是能够证明车辆来历合法有效的,原则上都予以办理注册登记。

  如合格证遗失的,交警部门将通过现场查验车辆等办法,确定车辆技术参数。只要符合相关规定的,原则上也给予办理注册登记。自2013年8月10日起,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提供发票和合格证才给予办理注册登记。

  ■特别提醒

  根据南宁交警部门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南宁市目前设置的注册登记站点及集中登记期限是完全能够满足社会需求的。提醒广大市民科学合理安排时间,不要争抢集中在某一站点、某一时段办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便。

  如果市民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可致电“966122”南宁车管声讯热线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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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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