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03日 来源:当代生活报 作者:雷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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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过去相比较,白天非高峰期短途打车更省钱  

  制图:蓝敏 

  核心提示

  1月2日,记者从南宁市物价局获悉,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于2013年11月1日组织召开南宁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方案听证会,在采纳社会各界和听证参加人对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南宁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正式方案。现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将从2014年3月20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市民白天打的起步价为9元,夜间为11元,同时取消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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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天非高峰期

  短途打车更省钱

  记者粗略算了算,按照新的运价,白天起步价提高到9元,夜间(23:00~次日6:00)提高到11元,表面上乘客的负担肯定会有所增加,但实际上,短途用车、白天非高峰期用车,乘客掏的钱不升反降。据南宁市出租汽车运营监控GPS系统抽取的数据显示,有超过六成的市民乘坐出租车时有效运营里程在6.33公里以内。也就是说,出租车运价调整后,大多数乘客在白天非交通高峰时段乘坐出租车,由于取消了燃油附加费,而且运营里程在7公里内不收回空费;因此,乘客每乘次需要支付的运费,反而比现行运价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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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峰期、夜间、长途打车要掏更多钱了

  交通高峰时段,当出租车停车等候或行驶时速低于12公里时,乘客需要支付的等候费增幅较大;停车等候或低速行驶的时间、里程越长,乘客支付的费用越高。据南宁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等候费实行时距并计收费方式,可合理补偿交通高峰时段低速行驶的油耗成本,提高出租车司机运载的积极性,对“打车难”可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

  夜间打车起步价增至11元,对普通乘客影响大吗对此,南宁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认为,乘出租车的乘客,多为外出休闲游玩、聚会,或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的群体;因此,出租车夜间运营加价,只会增加部分特殊群体的运费支出,不会增加大多数市民的正常出行负担。而出租车夜间运营收入的增加,能合理补偿司机夜间高强度、高消耗、高风险的劳动力价值,提高出租车司机夜间运营的积极性。

  至于价格方面,当运营里程达到36公里(譬如市民从市中心打车去机场)时,由于乘客需要支付远程运营回空费;因此,与现行运价相比,乘客每乘次要多付34.4元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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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至5月31日,两种运价并存

  出租车运价结构调整后,需要对出租车计价器的程序进行更新和调校。

  目前,南宁市共有出租车近6000辆,不可能做到在同一时间对全部出租车计价器进行程序更新和调校。为此,从今年3月20日起至5月31日止,南宁市交通主管部门将分批完成出租车计价器的程序更新和调校工作。在此期间,调整前后的两种运价并存,即:已完成程序更新和调校的出租车,按新运价执行,停止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等待程序更新和调校的出租车,则按原运价执行,仍可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但是,从6月1日起,南宁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政策将全面实施,并一律全部停止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南宁市出租汽车 运价结构调整具体内容

  一

  起步价

  白天(6:00~23:00):9元(起步里程2公里)

  夜间(23:00~次日6:00):11元(起步里程2公里)

  二

  车公里价

  2元/公里

  三

  等候费

  1.白天和夜间:出租汽车行驶中停车等候或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行驶3分钟内不收等候费;超过3分钟后,等候费实行时距并计收费方式(即:车辆处于停车等候状态时,停车等候时间按每分钟车公里价的25%计算运价;车辆处于低于12公里/小时速度行驶时,在正常计算运价的同时,低速行驶时间还可按每分钟车公里价的25%计算运价)。

  时距并计等候费=低速行驶里程×车公里价+扣除3分钟后的低速行驶计时时间×车公里价的25%/分钟。

  2.特定交通高峰时段(17:00~19:00):出租汽车行驶中停车等候或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行驶3分钟内不收等候费。超过3分钟后,等候费实行时距并计收费方式(即:车辆处于停车等候状态时,停车等候时间按每分钟车公里价的50%计算运价;车辆处于低于12公里/小时速度行驶时,在正常计算运价的同时,低速行驶时间还可按每分钟车公里价的50%计算运价)。

  时距并计等候费=低速行驶里程×车公里价+扣除3分钟后的低速行驶计时时间×车公里价的50%/分钟。

  四

  回空费

  1.普通运营回空费

  单程用车,行驶里程超过7公里后,每200米按车公里价的10%加收回空费(即每200米加收0.2元)。

  2.远程运营回空费

  单程用车,行驶超过18公里后,每200米按车公里价的20%加收回空费(即每200米加收0.4元);行驶里程超过36公里后,出租汽车停止计收远程运营回空费,按普通运营回空费收费标准继续计收回空费。

  五

  日包车费

  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后协商确定费用。

  六

  其他相关规定

  1.超过起步里程后,每200米跳表计价一次。采取先跳表计费后计程、先计时后跳表计费相结合的计价方式。

  2.乘客要求原路往返的,不得加收回空费。

  3.收取远程运营回空费不得再同时收取普通运营回空费。

  4.日包车费是指乘客有特殊需要专门租赁出租汽车并约定1天内为其提供运营服务时间而支付的费用。

  5.出租汽车搭载乘客时途经收费道路和桥梁交纳的路桥通行费由乘客承担,出租汽车空车返回时交纳的路桥通行费由司机承担。

  6.运营里程以200米为计价单位,不足200米按200米计;计时时间以1分钟为计价单位,不足1分钟不计。

  7.运价结算取整至元,尾数四舍五入。即:结算的尾数小于0.49元(含0.49元)时舍去不计收;结算尾数大于0.5元(含0.5元)-0.99元时按1元计收。

  七

  燃油附加费

  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后,同时停止收取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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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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