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19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李耿 桂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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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公安部、自治区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以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迎接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及第45届世界体操锦标赛,2月18日,自治区公安厅就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大整治行动及做好全国“两会”、清明节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做了部署。这次大整治行动,重点是打击“涉黄、涉赌、涉毒”违法犯罪特别是“黄、赌、毒”的组织者、经营者和幕后“保护伞”,打击盗抢、传销违法犯罪,整治边境治安乱点,整治交通、消防、治安灾害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隐患。

  这次大整治行动是一次“打、防、管、控、治”综合施策的整体作战。在联动机制方面,治安部门将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严厉打击和整治“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治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全区各地特别是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相对较低的地方的治安面貌根本好转;刑侦部门将针对盗抢案件突出的实际,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好地控发案,在破现案、攻积案、抓逃犯上下功夫,继续保持对刑事犯罪的凌厉攻势;经侦部门将严厉打击各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努力打掉盘踞在当地的传销体系;禁毒部门将认真分析全区面临的毒品犯罪形势,结合打击毒品犯罪战役,努力遏制毒品特别是新型毒品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交警、消防部门将在整治交通违法和治理交通堵塞、排查火灾隐患上下功夫,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发生;公安厅及各级公安机关大整治工作指挥部将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指挥调度、上传下达和情况掌握等工作;纪检、督察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大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工作。大整治行动还明确了边防、出入境、网络安全等其他13个部门的职责任务。

  据介绍,公安机关将对大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执行不力、工作懈怠、行动迟缓、进展滞后的,及时查明原因、作出通报并责令整改;同时建立健全群众有奖举报制度,对提供重大案件线索、抓获扭送现行犯罪嫌疑人或协助抓获重大案犯和逃犯的群众,予以奖励。同时,对有吃、拿、卡、要行为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对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对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甚至为违法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一律清除出公安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群众举报不及时处理、有警不接、接警不处、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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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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