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0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韦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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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实践

  近年来,马山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使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越来越多。众多的留守未成年人无法享受正常的亲情关爱和有效的家庭监护,处于安全少保障、权益受侵害的无序状态,成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2011年以来,马山县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14至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43人,其中留守未成年人28人,占未成年人案件65.1%。在此情况下,马山县检察院充分发挥驻村指导员、驻乡镇检察室的作用,加强教育宣传,以点带面多措施切实保障留守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引导家长加强对留守未成年人的情感教育。该院在每年的春节、中秋节等传统佳节农民工返乡期,派驻乡镇检察室结合“举报宣传周”、“检察长下访巡访”、“送法下乡”等活动,深入村屯,通过接触、交流、谈心、发放宣传手册等,鼓励农民工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尽可能“零距离”进行,父母均在外打工的可由一人定期回家看望留守未成年人,减少其孤独感和无助感,对留守未成年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

  强化学校对留守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针对近几年马山县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大多还是在校学生或是早早辍学的情况,该院充分利用学校这一平台。检察官深入到全县14个乡镇、甚至村一级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课程,今年以来,共进行了法制教育课15次,受教育学生1万余人次。

  净化留守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通过与公安局、法院召开联席会议达成共识,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对这些失足青少年,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挽救与惩罚相结合,触动其道德良知,促使其认罪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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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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