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26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周贻刚 凌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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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宁明讯 宁明县注重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先后投入资金150多万元,不断健全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努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县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乡村全覆盖。

  创建特色法治宣传教育体系。该县抓住全县80多个村(屯)具有壮族传统歌坡节的契机,大力开展“歌坡宣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在歌坡节中充分利用宣传板报、挂图、山歌、电影、文艺等形式,广泛进行法治宣传。他们还以各乡镇“大榕树课堂”为宣传平台和重要阵地,集中开展法治宣讲,让“法律顾问”与群众面对面,将普法融入到广大居民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当中。

  健全完善基层法律顾问体系。该县司法部门切实加大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力度,组织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同时,出台考核办法,建立村级法律顾问服务评价机制,激励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利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定期为村(社区)进行“法律体检”,为基层组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强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该县按照分类建设,整体推进的要求,加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力度,将基层司法所打造成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服务群众的一线综合平台。今年1月,为了有效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该县司法部门为13个乡(镇)司法所各配备1名司法协警和1名公益性岗位,并配备单反照相机、摩托车等办公设施。他们还培植和打造软硬件均比较突出得明江司法所、爱店司法所为全县“明星司法所”,以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健全完善基层矛盾化解体系。该县认真建立健全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抽调1名干部、1名专职调解员,加上各村(社区)的调委会主任、治保主任、妇女主任等,第一时间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纠纷。同时,对社区矫正人员、服刑人员困难家属建立帮教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员1104名,2015年成功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298多件,调解成功率达100%。2015年,该县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目标,全县162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325人(次),提供法律建议860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56场(次),协助调解矛盾纠纷114起,提供法律援助40人(次)。 (通讯员周贻刚 凌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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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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