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04日 来源:右江日报 作者:梁加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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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以来,市工商局右江分局先后查处3起农资违法案件,为使农民朋友早了解、早知道这些违法行为,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执法人员通过仔细、全面地排查分析和执法调研,总结出5类违法经营行为,供农民朋友参考,防止上当受骗。

  一是“皮包公司类”。此类违法经营者一无场所、二无证照、三无正规进货渠道,在农资购销旺季频繁到偏僻农村地区活动。通常是利用一些农村农资经营门店贪图便宜的心理,四处游说、推销假劣农资产品。

  二是“乱打旗号类”。此类违法经营者私制假名片、假证件、假印盖,以正规厂家或农资公司业务员的名义,骗取信任,与他人签订农资购销合同,销售假劣、过期农资。通常是拿到货款或订金后,不法商贩人走货空。

  三是“流动送货类”。此类违法经营者以“合同违约撙货”、“厂家清仓”、“以物顶薪”等为名,雇辆货车,以廉价为诱惑,四处流动送货,推销假冒伪劣农资。通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并要求货到付款。

  四是“技术推广类”。此类违法经营者利用科研机构或专家的名义,在农村集市或走街串巷摆台设点,大肆鼓吹所谓“最新科研成果”。通常是虚假宣传、夸大功效,雇“托”骗取农民的信任。

  五是“偷梁换柱类”。此类违法经营者私自印制知名厂家包装箱(袋),通过秘密渠道,购买到走私散装化肥,然后包装入袋,冒充进口化肥销售。通常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冒充知名农资商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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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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