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 来源:大化融媒体中心 作者:覃文军 唐思贵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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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全面组织共治力量,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以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认真履行强化市场监管和服务经济发展两大使命,2020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显著,为消费者挽回损失62.3万元。

  5月29日,接到杨先生投诉在大化某超市购买的的鸡蛋已经变质无法食用,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处理,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消费者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该消费者购买5元的鸡蛋给予十倍500元赔偿。

  11月27日,石先生投诉,投诉人称在大化县某修理部修理柴油发电机,修理厂未告知修理价格,擅自修理完毕后列单要4500元修理费,投诉人不同意支付4500元修理费,只同意给3500元修理费,要么原状退还柴油发电机。执法人员前往处理,被投诉人同意投诉人的请求只支付3500元,双方握手言欢。

  6月19日,接到到大化旅游的新疆人陈先生投诉,在镇南龙着路边摊购买到的葡萄酒吃后拉肚子,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处理,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消费者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该消费者购买150元的葡萄酒给予十倍1500元赔偿。

  一起起举报、投诉,一件件关注、回应,大化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都是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举报人投诉人最满意的答复。投诉人莫女士由衷的赞叹:“大化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应真快、真迅速,真正是消费者的保护神”,来大化旅游的陈先生由衷的称赞:“在大化消费真的很放心。”

  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放心消费。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县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消毒等相关制度监督,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分类施策,通过电话、上门指导等方式,督导企业认真细致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

  创新维权模式,挽回经济损失。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维权工作模式,强化市场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全面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大化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加大对重点商品抽检,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提升消费维权调处效能,利用12315热线及时受理反馈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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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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