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17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张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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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 (记者张若凡)1月16日,自治区医改办和自治区卫生厅共同召开全区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暨推进村卫生室工作电视电话会。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是新医改的重要举措。据介绍,2011年8月1日起开始新的采购周期,至2013年11月底,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总金额35.1亿元,中标价与政府定价比降幅为46%,与广西上一个周期采购价比降幅为23%,节约药品采购金额5.57亿元。

  目前,全区有超过半数的县(40个)开展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共有119家公立医院实现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政策。试点县老百姓医疗费用负担得到减轻,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调动,财政和医保基金保障可持续。

  今年,广西将建立村医准入和退出机制,提高村卫生室的使用率。确保村村卫生室有医生。同时落实乡村医生的补偿政策。从今年开始,一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0%的工作量和相应的经费,经绩效考核后,按完成的数量、质量拨给乡村医生,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二是所有开展村级基本药物制度的行政村,将国家和自治区对村级基本药物销售补偿(国家财政人均4元,自治区财政每村3000元的专项补助)全部拨给乡村卫生医生使用,并加强村级基本药物管理。三要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机构,提高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水平,使村医安心在村卫生室工作。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尤剑鹏表示,通过以上措施,力争今年上半年实现村村有建成投入使用的卫生室,聘用有合格村医,用上基本药物,为当地参合群众获得分级、就近、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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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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