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29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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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20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来到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做好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调研。  

  2014年9月29日,自治区副主席黄日波深入食品经营企业,检查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自治区食品安全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韦波在桂林一家药品生产企业了解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情况。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连续12年出色完成中国-东盟博览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  

  全区各地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十个一”标准,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统一执法服装,配备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

  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深入辖区内超市、农贸市场、乡镇、学校及校园周边,对食品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严把检验检测关,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十二五”期间,在全区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和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努力下,我区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得到认真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序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行政执法和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没有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实现了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预期目标。

  1/转变职能,构建起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标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依法规范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完善地方标准审评制度和制(修)订相关工作机制,充实和完善了广西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库,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共享平台。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壮药质量标准》第一、二、三卷的编制工作,共收载壮药材500种。启动编制我区首部《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一卷)》,完成了首批备案企业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审查工作。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制不断完善。成立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并明确其25个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下设办公室,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各市、县政府参照自治区做法成立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到2015年3月,建立起自治区、市、县三级食品安全办实体化建设以及遍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

  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按照“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求,坚持强行政、强执法、强综合、强技术、强基层“五强”的总体思路,健全了从自治区到市、县直至乡镇(街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全区新设立35个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所有市、县(市、区)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稽查执法机构,并按“一乡镇(街道)一所”设立了1245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在每个农村行政村和街道社区都配备了不少于1名协管员。

  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逐步落实。建立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和查询系统,先后推行了企业信用信息动态发布制度、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约谈告诫制度等,推进大型食品药品企业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建设,企业依法生产守信经营初步形成。

  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初步建立。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打造政务服务“一体化”,推行“一站式”服务,落实“全过程”监察制度,有效提升了食品药品监管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构建了由各监管部门联席办公、协同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举报、受理查处、公布、查询、预警、应急处置和协调指挥公共管理、服务平台。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加密切。制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联合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建立了食品安全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大案要案。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体系运行良好。组建了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公安、农业、卫生、新闻等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和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应急专项队伍。建立应急处置会商咨询、舆情应对联动协作、风险隐患会商评估、安全预警发布等应急事件处置机制。

  社会监督格局逐步形成。持续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城市科普等活动,提高了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建立了自治区、市、县三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专门机构及12331投诉举报平台。动员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群团组织等各方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形成监管工作合力,实现社会共治。

  2/创新手段,规范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监管

  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制度,将产品风险等级分类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相结合,强化生产过程和动态监管,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授权人、企业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质量安全年度审计报告等一系列监管制度。

  大力推广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监督公示和“明厨亮灶”,积极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落实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收集处置单位申报备案制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建筑工地食堂设置的相关要求,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作为施工企业文明施工的重要检查内容。

  构建和完善保健食品监管体系、风险控制体系、预警应急体系、企业诚信体系和信息管理体系等,推进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推动标准化、规范化经营;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动态分级管理,加强对经营无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

  持续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塑化剂”、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品种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桶(瓶)装饮用水、大中型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和儿童食品、散装食用油等重点食品、餐饮服务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打击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违法行为,提升了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到“十二五”期末,全区共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5175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24家、食品经营单位247167家、餐饮服务单位99756家,有省级示范县(市、区)16个、示范街106条、省级示范单位214家、市级示范单位280家、县(区)级示范单位500家,餐饮食品动态量化优秀等级单位3758个、良好单位25434个。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推行率保持85%以上。

  3/严格监管,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可靠

  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监管,推动壮瑶成药国家新药注册申报,推进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研发,为推动壮瑶医药和地方医药产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以全面实施新修订药品GMP、GSP为核心,促进药品质量与国际逐步接轨,提高药品生产、经营质量水平。

  全面推进药品电子监管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和“安康工程”示范药店创建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强化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监管。创新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机制,促进重点区域化妆品生产企业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行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实施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全面落实产品安全责任。

  到“十二五”期末,全区共有药品生产企业243家、药品经营企业15926家。通过新修订药品GMP、GSP认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分别为121家、7755家。到“十二五”期末符合GMP、GSP要求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达到100%的目标全面实现。截至2015年底,制剂类药品在生产、流通环节实现全品种电子监管。药品电子监管在药品日常监管中的应用也有序推进。

  4/科技助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

  科技对食品药品安全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实施自治区重大农业、医药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医药科学实验中心、中药民族药药品安全性评价中心等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测免疫亲和色谱柱的制备、食品安全监管手持通用巡检平台关键技术、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模式合作、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应急检测服务系统及广西区域食源性致病菌溯源分析网络平台建设等技术研发与能力提升项目,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食品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初步建立并取得良好成效。食品流通环节推行“一票通”台账制度,集中解决索证索票难的问题。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进展良好,实现了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和基本药物的电子监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基本形成全覆盖。初步形成了以自治区CDC实验室为龙头、14个市CDC实验室为骨干、87个县级CDC为网底,各相关部门开展的环节、行业食品监测检验互相补充完善的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和季节性食品,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或消费提示信息以及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取得良好进展。加快发展监测机构和监测队伍,基本形成了自治区、市、县三级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和监测管理、质量评估、预警机制建设取得新发展。到“十二五”期末,已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点2630个,覆盖至全区1300多个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个体诊所、乡镇(社区)卫生院,县级以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覆盖率100%。

  检验监测体系“提质扩项”建设成效良好。以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机构为契机,推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调整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以及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实施食品相关产品检测能力提升工程,鼓励和推动高等院校食品检测检测、第三方检测检测发展。

  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并取得丰硕成果。建设和完善了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技术平台、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三级信息网络平台和业务专网、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保健食品监管信息终端系统、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协同处置系统、全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业务处理平台和移动执法办公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自治区、市、县三级“四品一械”监管工作、投诉举报受理处置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5/源头治理,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稳步提升农业投入品质量整体水平,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持续开展农药残留和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瘦肉精”、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生鲜乳违禁物质等专项整治,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

  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基本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广西放心粮油信息管理平台、兽药动态监管平台和广西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预警预报系统等建设,在南宁、梧州对16个屠宰场实施了远程视频监控试点,实施屠宰检疫和产地检疫电子出证;逐步推进兽药GSP软件管理,建立水产畜牧产品信息化管理。推行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检查制度,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点建设,实现了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的全覆盖。监测品种从蔬菜、水果、茶叶扩展到水稻、玉米等,农残检测参数从20个扩大到30个。

  大力实施《广西食品产业优化升级工程》,推进国家、自治区级“菜篮子”标准化示范基地(场)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全区建成国家、自治区级园艺作物标准园297个、水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520个。全区建成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3个,其中国家级8个、自治区级5个,产品涉及蔬菜、水果、茶叶、水产品、生猪等。全区蔬菜、水果监测合格率都保持在98%以上,水产畜牧产品监测合格率均保持在99%以上,食用农产品质量水平稳定向好。

  6/深化合作,加快培育国际间医药经济新的增长极

  “十二五”时期,由自治区政府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主办的“中国-东盟药品安全高峰论坛”举办了三届,增强了我国、我区与港澳地区及东盟10国卫生及药品监管机构的交流合作,为推进与东盟各国在药品安全监管领域方面的交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合作保障机制、深化与东盟各国在监管执法方面的合作构建了新的平台。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先后赴意大利、瑞士、美国、德国、日本、以色列等国进行药品安全监管考察,商讨建立人才培养合作工程;与越南相关部门开展了药品安全监管业务合作商洽互访,加强越南相关省与广西之间药材及其制品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的合作。

  自治区政府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共同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合作示范区共建活动取得新成果。借助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药品安全高峰论坛的平台,支持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及下属企业参与政府与东南亚地区国家的官方贸易洽谈,搭建了与东南亚国家企业沟通的桥梁,为国内知名品牌药品走向东南亚市场开辟了新的通道,培育了医药经济新的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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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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