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10日 来源:蒙山县委宣传部 作者: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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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蒙山县组织环保、工商、电力、蒙山镇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对位于蒙山镇石龙冲口的塑料加工厂进行关停。该加工厂主要是利用旧水泥包装袋为原料,经打碎清洗、热熔,成品为塑料颗粒。加工厂未能提供环保、工商等部门行证许可,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北楼河,废渣堆在场边,属于“小散乱污”小作坊。

  7月5日14时,蒙山县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梧州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群众举报信访问题,反映蒙山镇石龙冲口塑料加工厂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北楼河,废渣堆在场边,希望取缔该加工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明确责任单位,立即开展调查核查。7月6日上午,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工信局、工商局、发改局、蒙山镇政府组成检查组对该塑料加工厂进行实地核查。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按照梧州市人民政府《梧州市2018年违法违规“小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方案》要求,7月8日,蒙山县执法组依法对该加工场进行关停,对其生产用电进行切断,责令业主清理原料和生产设备,从源头上防止污染影响周边环境。(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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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拔萝卜的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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