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创新和深化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我们始终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经济工作的领导能力,切实加强和保证党对经济工作的科学有效领导。健全完善《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县委常委会(全委会)无记名投票决定重大事项、干部任免暂行办法》等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不断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合理确定县委常委成员职责分工,科学规范常委会、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使各项决策更趋于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在分工协作上,我们坚持实行四家班子领导捆绑式责任制,对全县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立领导分工和联系制度,有效调动和激发了四家班子领导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加强部门、条块之间的协调,强化全县一盘棋意识,确保各项重大决策的落实畅通。创造性地开展构建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活动,建立县、镇、村(社区)三级服务民生工作网,全县共设立379个服务民生工作站,被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等刊播推广。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不断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深入开展“八桂先锋行”、“三个延伸”和“三联”活动,积极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积极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主题教育活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廉政文化环境进一步改善;加强中央和自治区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资金到位及运行情况、招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全县项目建设高效有序进行;制定《武鸣县工作目标任务效能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影响投资环境行为的问责力度,促进机关行政效能的提高,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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