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0日 来源:来宾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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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来宾市纪委监委对广西来宾现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宣传委员、副总经理黄志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黄志团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投资入股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工程项目和企业,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合同签订、设计变更、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涉嫌受贿犯罪。

  黄志团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人员,丧失理想信念,罔顾党纪国法,不忠实履行职责,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长期“亦官亦商”,利用职权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攫取巨额私利;擅权妄为,利用国企高管职权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来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来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志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黄志团简历

  黄志团,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广西贵港市人,大学文化, 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07—2009.07 广西柳州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

  2009.07—2014.09 广西来宾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间:2010.01—2010.07 兼任来宾市来安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广西来宾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09—2014.12 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4.12—2018.05 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2018.05—2020.08 广西来宾现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宣传委员、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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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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