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07日 来源:玉林晚报 作者:陈凤秀 通讯员黄静 覃真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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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3月30日,由玉林市检察院交办福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提起公诉的博白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伟强(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在玉林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福绵区检察院检察长冯国亮出庭支持公诉,福绵区法院院长莫伟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

  被告人陈伟强在担任中共博白县委常委、博白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期间,从2011年至2014年利用职务之便涉嫌收受了他人共计1304000元人民币。由于该案案情重大,福绵区检察院在庭审前制作了严密的出庭预案,并决定由冯国亮检察长出庭支持

  公诉。为保证出庭公诉的质量和效果,冯国亮检察长在庭审前认真审阅了案卷,准备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并撰写公诉意见,为庭审做了充分细致的准备,以应对庭审中被告人和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护观点。

  在庭审过程中,冯国亮检察长依法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讯问了被告人,出示和宣读了定罪、量刑证据,并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意见逐一进行答辩和反驳,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量刑建议。

  庭审持续了3个多小时,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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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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