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30日 来源: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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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提拔任用刘奇英等14位同志。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规定(修订本)》(桂办发〔2001〕24号)和河池市委办公室《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规定》(河办发〔2009〕84号)的精神,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刘奇英等14位同志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7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地址:河池市行政办公中心2楼,邮政编码:547000(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778—12380。公示名单如下:

  刘奇英,男,苗族,1963年8月出生,籍贯江西丰城,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处级),拟提拔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黄高线,男,壮族,1971年6月出生,籍贯广西东兰,广西区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东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拟提拔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黎守全,男,壮族,1964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宜州,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处级),拟提拔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韦 韬,男,壮族,1972年6月出生,籍贯广西东兰,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现任中共河池市委员会讲师团副团长,拟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韦发才,女,壮族,1974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灵川,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天峨县水果生产管理局局长,拟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韦家珩,男,壮族,1973年3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宣传部办公室主任,拟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田 煜,女,苗族,1976年6月出生,籍贯广西南丹,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拟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芦红飞,男,汉族,1982年11月出生,籍贯河南鲁山,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河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拟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陈曙林,男,布依族,1973年9月出生,籍贯贵州平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天峨林朵林场党委委员、副场长,拟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黄 涛,男,壮族,1966年7月出生,籍贯广西东兰,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现任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副处级),拟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彭禹韬,男,水族,1975年4月出生,籍贯广东紫金,在职大学学历,现任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要局网络管理科科长,拟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覃永建,男,壮族,1979年10月出生,籍贯广西宜州,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宜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拟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覃有敢,男,壮族,1972年7月出生,籍贯广西河池,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河池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拟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覃江飞,男,壮族,1977年11月出生,籍贯广西河池,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河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拟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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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金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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