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8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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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宁涉嫌受贿一案被提起公诉

  涉教辅教材系列腐败窝案,被控收受406万元的好处费及玉器、瓷器等贵重礼物

  据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报道, 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近日由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向良庆区法院提起公诉。

  良庆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宁在任自治区教育厅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期间,收受王某、宁某、刘某等六人分别给予的共计406万元的好处费及玉器、瓷器等贵重礼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涉嫌受贿犯罪,李宁于2016年6月被良庆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记者了解到,他的落马系牵涉我区2015年集中查处的教辅教材系列腐败窝案,自治区级教育、出版及物价等系统数名厅级、处级官员先后被移送司法机关。此前,自治区教育厅另一涉案官员、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原调研员韦吴新,因伙同他人或单独接受图书发行商所送好处费241万元,被青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7月27日,记者还从江南区法院获悉,教辅教材系列案涉案人员之一、自治区物价局原副局长李伙受贿一案已经宣判,其被认定收受书商所送好处费50万元,领刑三年两个月,罚金20万元。收到判决后,李伙已提出上诉。案件材料显示,向李伙、韦吴新输送利益的均是图书发行代理商王某,后者也是李宁案行贿人之一。(记者蒋文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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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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