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10日 来源:桂林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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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唐君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唐君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唐君身为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唐君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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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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