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边贸政策扶助一批。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完善边民补贴机制,进一步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鼓励支持边境地区贫困群众在指定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开展边贸活动,通过合法的贸易活动实现增收致富。对参与边贸的贫困边民提供10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支持。鼓励贫困边民加入边贸互助合作组织,对吸纳贫困边民互助合作经营、带动增收效果好的,在贷款贴息、贸易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国家调整扩大边民互市生活用品目录。对进入距离陆地边境线0—20公里范围内的新设加工型企业,给予免征5年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优惠政策。
四、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十大行动”
(一)特色产业富民行动。因地制宜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推动粮食、水果、蔬菜、桑蚕、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畜禽、优势水产品等产业在贫困村(屯)落地生根。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培育、推介和营销支持力度。鼓励贫困地区挖掘特色资源发展富硒产业、生态农业等新业态,引导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林产品、民族工艺品等加工产业,推进工业扶贫,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实行差别化政策和倾斜扶持措施,支持贫困县创建1-2个独具区域特色的现代农业(林业)示范区,辐射带动贫困村(屯)和贫困群众,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深入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扶持旅游资源丰富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创建旅游扶贫示范区,支持贫困地区参与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名村、最美休闲乡村创建,建设更多的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引导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移民搬迁安置新村充分利用当地旅游资源,开展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游、生态风光游等乡村旅游。整合农村交通、危房改造、特色旅游村镇、传统村落等项目建设资金,支持贫困地区推进特色民居和特色村寨改造,强化旅游服务综合配套设施建设,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
(二)扶贫移民搬迁行动。制定扶贫移民搬迁计划,明确年度搬迁任务,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扎实有序推进扶贫移民搬迁。科学选择安置点,精心实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配置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加强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工作。对搬出地划出红线图,促进迁出区域生态恢复和耕地、林地等资源的合理利用。建立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扶贫移民搬迁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允许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全区范围内挂牌交易。加大财政投入,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筹集移民搬迁资金。落实搬迁户建房优惠贷款政策,适当延长特困户贷款贴息年限。合理确定住房建设面积和标准,对搬迁户建房实行差异化补助,提高特困户建房补助标准。对移民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纳入城镇就业保障体系,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扩大政府采购公益服务岗位范围,拓宽就业渠道,确保每户至少有一人就业,消除移民搬迁家庭“零就业”现象。对移民搬迁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制定完善后续扶持政策,移民在原住地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新农合补助、养老保险等政策保持不变。
(三)农村电商扶贫行动。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强贫困地区网络电商基础设施、服务网点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发展一批物流集散地,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进入贫困地区开展业务,依法给予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强化产销对接服务,培育一批“互联网+特色农业”知名品牌。支持贫困地区参与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依托供销合作社、邮政和流通企业,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大力发展贫困地区物流快递服务业,鼓励和扶持贫困面广的乡(镇)建立电商物流配送门店,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积极推进知名电商落地。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加强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致富带头人电商知识培训,帮助贫困户对接电商平台。
(四)农民工培训创业行动。全面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免费对贫困户劳动力开展订单、订岗、定向、菜单式培训。支持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在贫困地区建立农民工培训基地,提高农民工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贫困户“两后生”开展2-3年职业技能学历教育,按规定给予培训补助和生活补助,到2017年,对新增“两后生”和贫困地区有需求的劳动力基本实现全员培训;到2020年,绝大部分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互认制度,打造提升“八桂月嫂”“八桂泥水工”“八桂洁务”等劳务品牌,促进劳务输出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加大对农民工创业扶持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降低返乡创业门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工创业的信贷支持,对农民工初次创办的企业,免除属于自治区、市、县(市、区)收入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支持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全面落实扶持农民工创业的土地政策,每年安排专项用地指标保障农民工创业园项目建设。鼓励农民工租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发展二、三产业,支持农民工以租赁、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业、服务业或加工业。鼓励支持企业使用贫困农民工。建立健全农民工创业激励机制,树立农民工创业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贫困户产权收益行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贫困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步伐。引导贫困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大力推广“小块并大块”“土地入股”等土地流转模式,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增加贫困群众土地收益。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土地股份合作,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扎实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探索适合贫困地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多种市场形式,扩大交易品种,运用市场手段盘活农村资产要素,增加贫困群众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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