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东部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机遇
当前,国内外正处在贸易结构调整和资本转移的重大转变时期,珠三角、长三角等东部发达地区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阶段,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等要素成本不断上涨,产业转型升级需求迫切。我区毗邻粤港澳经济圈,培育发展经济强县可充分把握产业转移机遇,发挥资源和区位等优势,通过选择承接适宜性产业,吸纳发达地区的资金、人才、经营管理和先进技术,为培育发展经济强县注入新活力。
(三)实施县域经济突破带动及 “三个优先”战略的机遇
自治区党委明确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培育发展一批经济强县,县域经济突破带动战略正式实施。再加上自治区已经实施产业、交通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优先发展的“三个优先”战略,带动全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交通网络完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加快发展,对于我区各县努力将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培育经济强县,提供了新契机。
(四)县域经济扶持政策日臻完善的机遇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决定》、《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重点镇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我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又明确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跨越发展,加快发展县城和重点镇,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打造一批地区生产总值和工业总产值双超200亿元、财政收入超20亿元的经济强县。根据自治区党代会的精神,下一步自治区还将制定出台系列县域经济扶持政策措施。我区县域经济政策体系的日臻完善,无疑为经济强县的培育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强大动力。
三、制约因素
(一)土地瓶颈制约
随着国家对土地开发利用调控力度的逐步加大,经济强县土地瓶颈制约问题尤为突出。县域经济发展中土地利用方式比较粗放,土地单位产出不高,同时,由于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管控严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占用比例较大,县域工业园区投资强度偏低以及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等,现有土地储备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间存在较大差距,滞缓了很多前景看好的产业项目的落地,制约了我区培育发展经济强县的步伐。
(二)能源(煤炭、电力)瓶颈制约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工业经济增长明显加快,能源消耗急剧增加,能源缺口不断扩大,2010年,我区煤炭消耗总量有5040万吨从区外调入,占全区煤炭总消耗量的90%,其中,电煤购进量2350万吨,有2100万吨从区外购进,占总电煤用量的89.4%。同时,能源价格不断上升,局部地区,尤其是经济强县能源(煤炭、电力等)供应紧张、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等,能源保障不力与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能源瓶颈成为我区培育发展经济强县的主要制约因素。
(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制约
目前,我区县级交通设施普遍存在路网密度低、通达水平低、道路等级质量差以及抗灾能力差等问题;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许多农业水利设施建于20世纪50~70年代,由于工程运行与维修养护经费少,设施老化、失修严重,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电力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变电站设备简陋,电源网架输送电能力明显不足,严重影响供电质量和安全使用;公共活动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滞后严重制约了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第二章 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建设西部经济强区为契机,以发展基础好、潜力大、后劲足的25个县(市、区)作为我区培育发展经济强县的重点县,实施县域经济重点突破带动战略,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工业化为龙头,以城镇化建设为载体,以农业产业化现代化为依托,对重点县在项目、资金、政策上实行倾斜扶持,加快培育一批西部和全国经济强县,切实提升我区县域经济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发展原则
(一)三化并举原则
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统筹发展,加强工业园区与重点城镇同步规划建设,推进园区发展城镇化和城镇发展产业化,加快提升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重点县工业园区与城镇建设和农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集约利用原则
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强化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加强重点县城镇和工业园区集约化建设,着力提高工业园区投资强度,着力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着力提高能源消费利用水平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三)生态优先原则
坚持产业发展、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依靠技术进步,强化节能减排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强县低消耗、低排放、可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四)共建共享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广大群众主人翁作用和参与意识,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着力加强民生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强民众幸福指数,努力实现经济强县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到2015年,培育发展经济强县取得显著成效,重点县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力争达到全区35%、16%和34%以上,县域经济总量超300亿元、财政收入超3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超15亿元的县(市、区)力争达到3个以上,县域经济总量超200亿元、财政收入超2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超10亿元的县(市、区)力争达到15个以上。
(二)经济强县明显增加
到2015年,通过培育发展经济强县,全面带动我区县域经济发展,我区跨入西部百强县的县域数量实现翻一番,由目前的6个增加到12个,力争1个以上重点县跨入全国百强县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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